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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貸款契約變更說明

以下可查詢房屋貸款契約變更項目、申請管道、各項目收費標準及收費方式等資訊

契約變更服務項目 變更收息地址、應繳日、扣款帳戶、房貸利率調降、變更貸款年期、房貸利率計價方式變更、更換保證人、清償文件補發及抵押權契約變更等相關項目
契約變更申請管道
契約變更各項目收費標準及收費方式
項目 收費標準 申請期間
利率調整 2,000~6,000 元/次 到期日前一個月
利率調整方式變更 1,500元/筆 每筆帳號貸放後限申請一次
寬限期申請 2,000元/次 到期日前三個月
延長年期申請 2,000元/次
更換保證人 2,000元/次
抵押權契約變更 1,000~2,000元/次
清償文件補發 500元/次
備註

抵押權契約變更:
辦理部份塗銷(如車位出售…等),每次申請收費1,000元;其他抵押權契約變更(如:變更設定義務人),每次申請收費2,000元(上述費用不含代書費)。

變更年期或利率調整:

  • 申請利率調整,收費2,000元/次,惟同時申請逾2筆帳號時,多一筆增加500元,最高收費至6,000元。
  • 申請變更年期或利率調整,若與公司個別磋商條件者,不受前述收費標準限制。

收費扣取:
申請契約變更成功後,統一於下期之期款扣取費用,若申請未核准、或不符合客戶需求,將不收費。

利率調整方式變更:
以調整定儲指標利率之月調、季調之利率為主。

  • 月調整為每月1日,按當月公告之定儲指標利率加原加碼數計息。
  • 季調整為每年1、4、7、10月1日按當季公告之定儲指標利率加原加碼數計息。

以上作業變更,本公司保有最後核准與否的權利,申請變更成功後由下期期款扣取相關費用,餘額為0件則申請時先收取費用,未盡事宜悉以本公司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