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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Q4電話行銷通路_約定授權獎勵活動辦法

更新日期 2025/09/25

活動資訊

活動期間
民國(以下同)114年10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活動對象
符合活動資格之「要保人」。

活動資格
投保始期為「113年1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且繳費管道為自行繳費的電話行銷通路所銷售之有效保單,於活動期間內,完成約定扣款授權申辦之前1,000件保單,額滿為止。

活動內容
每完成一張保單授權(含受理/轉帳核印)作業,給予100元超商電子禮劵。

注意事項
1.轉帳/信用卡授權書最晚須於114年12月31日前(含)受理且核印成功。

2.本公司預計自115年1月1日起檢核資格並選出得獎者。

3.獎勵發送時,保單契約效力、授權書狀態須為有效,保費轉出不計入。

4.本公司將於得獎公告日起 7 個工作日內,以「國泰人壽簡訊簡碼68168」通知得獎者,得獎者逾期未領獎或因留存資料不完整或錯誤致無法通知得獎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者,亦同。

5.本活動獎品不得要求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6.本活動獎品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本公司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7.依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年度所得獎項價值累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時,本公司將於翌年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如所得獎項價值達 20,010 元(含)時,得獎者須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得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 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獎項價值,均須先就得獎所得扣繳 2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本公司並將依法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參加者因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加者之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8.本公司非獎品製造者或提供者,與各項獎品或服務之製造或提供廠商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且本活動獎品之保固期限均依廠商出廠時實際提供者為準。得獎者如因本活動各項獎品、服務或保固發生任何爭議,概與本公司無關。

9.本公司有權檢視得獎情況是否有人為操作之行為,對於以偽造、詐欺或其他不正當之方式意圖兌領之參加者,本公司有權撤銷其得獎資格或拒絕其參與本活動。

10.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參加者所寄出、填寫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 或毀損等情形,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1.本公司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相關內容之權利,並得以公告方式通知 參加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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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直效行銷部 直效企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