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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保代專屬

鑫月享加鑫變額壽險(銀行保代專屬)

多種資產撥回選擇方式,自動提領配息停泊標的。高保費保費費用率更優惠,「月」加值給付更有感

承保年齡

15足歲至79歲;要保人須為成年人。

商品特色
  • 多種資產撥回選擇方式
    5檔投資標的,固定雙週撥回或月月撥回資產(不保證撥回資產金額),提供客戶最多選擇。另享額外不定期加碼撥回,參與市場波段行情(相關給付條件請詳見保單條款說明)。
  • 自動提領配息停泊標的
    每月20日自動判斷配息停泊標的價值是否達新臺幣1,000元(含),依約定匯入要保人指定帳號,客戶無須再填申請書提領,簡便更省時。
  • 高保費保費費用率更優惠
  • 「月」加值給付更有感
    自第六保單週年日起,每保單週月日提供0.05%加值給付。

給付項目

  • 身故/完全失能
  • 加值給付
  • 祝壽金
繳費方式

躉繳(限匯款或國泰人壽特約金融機構轉帳)。

保險期間

終身(至保險年齡99歲止)。

所繳保險費限制
投保年齡 下限(新臺幣) 上限(新臺幣)
15足~30歲 30萬元 1,578萬元
31~40歲 1,875萬元
41~50歲 2,142萬元
51~60歲 2,500萬元
61~70歲 2,727萬元
71~79歲 2,941萬元
基本保額限制

基本保額以千(美元商品)/萬(新臺幣商品)為單位並須同時符合下面兩項條件:

 

投保年齡 下限(新臺幣) 上限(新臺幣)
15足~30歲 保險費×1.9 保險費×2
31~40歲 保險費×1.6
41~50歲 保險費×1.4
51~60歲 保險費×1.2
61~64歲 保險費×1.1
65~70歲 (保險費保費費用)×1.1
71~79歲 (保險費保費費用)×1.02

註1:單險通算最高不得超過100萬美元(美元商品)/新臺幣3000萬元(新臺幣商品)。
註2:符合金管會訂定之「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

 

保險費用說明

保費費用/保費費用率及保單管理費

一、保費費用:要保人繳交之保險費×保費費用率。
保費費用率:

 

保險費(新臺幣) 30萬(含)元~150萬元 150萬(含)元~300萬元 300萬(含)元~1000萬元 1000萬(含)元以上
保費費用率 3% 2.85% 2.7% 2.6%

二、保單管理費:無。

投資標的轉換費

※ 以同一保單年度計算,跨年度則次數歸零。次數之累計不因申請方式不同而分別計算。

 

當年度申請次數 國泰人壽會員專區線上申請(註3) 其他申請方式(臨櫃、轉送等)
當年度第 1~6 次 免收投資標的轉換費 免收投資標的轉換費
當年度第 7~12 次 免收投資標的轉換費 每次新臺幣 500 元(新臺幣商品)
當年度第 13 次以上 每次新臺幣 500 元(新臺幣商品) 每次新臺幣 500 元(新臺幣商品)

註1:要保人因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之情形發生,而於該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前所為之轉換,或僅申請轉出配息停泊標的者,該投資標的之轉換不計入轉換次數,亦不收取投資標的轉換費。
註2:投資標的轉換禁止申請轉入配息停泊標的。
註3:要保人需先至國泰人壽各地服務中心辦理會員專區線上申請權限後,始可使用該功能。

 

投資標的申購費

國泰人壽未另外收取

投資標的經理費保險成本

僅適用國泰人壽鑫月享加鑫(外幣)變額壽險,詳如保單條款附表二,每年收取的保險成本原則上逐年增加。

◉ 共同基金:由投資機構收取,已反應於投資標的淨值中,國泰人壽未另外收取。
◉ 委託投資帳戶:已反應於投資標的淨值中,每年收取投資標的價值之1.7%,包含由國泰人壽收取之經理費及投資機構的代操費用。委託投資帳戶如投資於該委託投資機構經理之基金時,投資機構不收取該部分委託資產之代操費用。
 
 

解約費用

申請辦理次一資產評價日之保單帳戶價值扣除配息停泊標的價值」×「該保單年度解約費用率

 

保單年度 解約費用率
第1年 7%
第2年 6%
第3年 5%
第4年 4%
第5年 3%
第6年 2%
第7年及以後 0%

部分提領費用

1.解約費用率非為零之保單年度:「部分提領金額扣除配息停泊標的提領金額」×「該保單年度解約費用率」。

2.解約費用率為零之保單年度:辦理部分提領時,可享有同一保單年度內四次免費部分提領之權利;超過四次的部分,國泰人壽將自每次部分提領之金額中依下表金額收取。

 

本契約計價貨幣 部分提領費用(新臺幣)
新臺幣/元 1,000

註:要保人因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之情形發生,而於該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前所為之部分提領,或僅申請提領配息停泊 標的者,該投資標的之部分提領不計入部分提領次數,亦不收取部分提領費用。

 

匯款相關費用及其負擔對象

僅適用國泰人壽鑫月享加鑫外幣變額壽險(詳細請參考保單條款第11條)與國泰人壽鑫月享加鑫外幣變額年金保險(詳細請參考保單條款第8條)
本保險相關款項之收付,若產生匯款相關費用時,除保單條款另有約定外,匯款銀行及中間行所收取之相關費用,由匯款人負擔之,收款銀行所收取之收款手續費,由收款人負擔。
※國泰人壽得調整投資標的經理費、投資標的轉換費、解約費用及部分提領費用,並應於三個月前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方式通知要保人;但對要保人有利之費用調降,國泰人壽得不予通知。

其他說明

※ 本保險不提供未來投資收益、撥回資產或保本之保證,另投資標的的收益或撥回資產可能由投資標的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
※ 國泰人壽得調整保單行政費、投資標的經理費、投資標的轉換費、解約費用及部分提領費用,並應於三個月前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要保人。但對要保人有利之費用調降,國泰人壽得不予通知。

附件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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