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躉繳 月撥回/配息

鑫超月月有利變額壽險

額外加值給付、有效契約客戶享低費率

承保年齡

15足歲~75歲;要保人須為成年人

商品特色
  • 有效契約客戶享低費率,實際投資金額高
  • 委託投資帳戶,由專家為你規畫配置與買賣時機
  • 加值給付(相關給付條件請詳見保單條款說明)

給付項目

  • 身故給付
  • 完全失能給付
  • 加值給付
  • 祝壽金
繳費方式

躉繳(一次繳)

保險期間

終身(至99歲止)

所繳保險費限制
最低限制為新臺幣30萬;最高為新臺幣3,000萬
基本保額限制
年齡 基本保額/保費
比例限制
基本保額限制(萬)
15足歲~30歲  0.9~1 10~1,000
31歲~40歲  0.6~1 10~1,000
41歲~50歲 0.4~1 10~1,000
51歲~60歲 0.2~1 10~1,000
61歲~65歲 0.1~1 10~1,000
66歲~70歲 0.1~1
10~500
71歲~75歲 0.02~1 1~500

 

註1:基本保額以萬為單位並需同時符合上面兩項條件
註2:符合金管會訂定之「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

保險費用說明

保費費用

保費費用=要保人繳交之保險費×保費費用率
 
有效契約客戶:保費費用率2.8%
非有效契約客戶,保險費30萬(含)~200萬:保費費用率3%
非有效契約客戶,200萬(含)以上:保費費用率2.8%

 

註:有效契約客戶係指本契約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於本契約受理日為本公司其他保障期間超過一年之主約(不含一年期主約、團險及已辦理展期、繳清之契約)之被保險人且其契約效力為有效。若為有效契約客戶,則無論本契約保險費金額多寡,保費費用率一律適用2.8%。

保單管理費

無。

保險成本

詳如保單條款附表三,逐月由保單帳戶價值中扣除。

投資標的經理費

◉ 共同基金:由投資機構收取,已反應於投資標的淨值中,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 委託投資帳戶:已反應於投資標的淨值中,每年收取投資標的價值之1.7%,包含由國泰人壽收取之經理費及投資機構的代操費用。委託投資帳戶如投資於該委託投資機構經理之基金時,投資機構不收取該部分委託資產之代操費用。

投資標的轉換費

同一保單年度內,投資標的之前6次申請轉換,免收投資標的轉換費。若要保人以網際網路方式申請投資標的轉換者,同一保單年度內第7至第12次申請轉換亦免收投資標的轉換費。超過上述次數的部分,本公司每次將自轉換金額中扣除新臺幣500元之投資標的轉換費。

 

註1:要保人因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之情形發生,而於該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前所為之轉換,或僅申請轉出配息停泊標的者,該投資標的不計入轉換次數,亦不收取投資標的轉換費。
註2:申請轉換配息停泊標的時,本公司僅接受轉出之申請,不受理轉入之申請。

解約費用

「申請辦理次一資產評價日之保單帳戶價值扣除配息停泊標的價值」×「該保單年度解約費用率」
 
保單年度第1年解約費用率:6%
保單年度第2年解約費用率:5%
保單年度第3年解約費用率:4%
保單年度第4年解約費用率:3%
保單年度第5年解約費用率:2%
保單年度第6年解約費用率:1%
保單年度第7年及以後解約費用率:0%

部分提領費用

◉ 解約費用率非為零之保單年度:「部分提領金額扣除配息停泊標的提領金額」×「該保單年度解約費用率」。
◉ 解約費用率為零之保單年度:同一保單年度內享有4次免費部分提領之權利;超過4次的部分,本公司將自每次部分提領之金額中扣除新臺幣1,000元之部分提領費用。

 

註:要保人因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之情形發生,而於該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前所為之部分提領,或僅申請提領配息停泊標的者,該投資標的不計入部分提領次數,亦不收取部分提領費用。

其他說明

※ 本保險不提供未來投資收益、撥回資產或保本之保證,另投資標的的收益或撥回資產可能由投資標的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

附件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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