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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使用保單加值服務

4,000組66點小樹點(生活)

活動時間

2026/4/30-2026/6/30

活動內容

鼓勵持續使用即時、便利的「國泰人壽App」操作保單借款流程,不限金額、筆數,即可抽66點小樹點(生活)體驗禮,共計4,000組!

曾使用「國泰人壽App」保單加值服務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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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組66點小樹點(生活)

活動時間

2026/4/30-2026/6/30

活動內容

邀請體驗即時、便利的數位保險服務,過去從未透過「國泰人壽App」進行保單借款者,於本活動期間首次以App進行保單借款,體驗操作流程,不限金額、筆數,即可獲得66點小樹點(生活)體驗禮,共計3,000組!

從未使用「國泰人壽App」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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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組66點小樹點(生活)

活動時間

2026/4/30-2026/6/30

活動內容

邀請體驗即時、便利的數位保險服務,過去從未與國泰人壽使用保單借款(包含國泰人壽App、臨櫃及ATM),於本活動期間首次保單借款且透過「國泰人壽App」借款一次,體驗操作流程,不限金額、筆數,即可獲得66點小樹點(生活)體驗禮,共計3,000組!

從未於國泰人壽進行保單加值的客戶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限自然人參加,每人僅限中獎一次,不得重複中獎
  2. 獎項66點小樹點(生活)將以E-MAIL方式提供兌換序號網址,如得獎者未於指定時間完成兌換,兌換網址將失效且不另行補發;因留存資料不完整或錯誤致無法收取通知者及不接受開立繳憑單者,亦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3. 參加者(未成年者包含其法定代理人,以下同)於參加本活動時,即表示同意本活動辦法,並充分知悉與同意以下事項:-本公司得因本活動之需要,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定,於參加者同意之期間內,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於我國境內、外蒐集、處理、利用其個人資料。但本公司於未經參加者之同意下,不得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進行商業行銷行為。參加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完整個人資訊,惟若資訊不完整者,將無法參加本活動。參加者可電洽本公司之客服專線(市話請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036-599,手機請改撥付費電話: (02)4128-010,針對其個人資料行使請求答覆查詢、提供閱覽、製給複製本、更正、補充、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之權利,亦可至本公司官方網站 >法令政策>客戶權益與保障 > 個人資料保護法應告知事項-相關活動與服務聯繫 ,進一步了解詳細資訊,俾維護自身權益。
  4.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參加者所寄出、填寫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形,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5. 本公司有權檢視得獎情況是否有人為操作之行為,對於以偽造、詐欺或其他不正當之方式意圖兌領之參加者,本公司有權撤銷其得獎資格或拒絕其參與本活動。
  6. 本活動獎品不得要求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7. 依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年度所得獎項價值累積超過1,000元時,本公司將於次年將受領人姓名、住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全年給付金額等,依規定格式,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如所得獎項價值達20,010元(含)時,得獎者須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得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獎項價值,均須先就得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本公司為配合財政部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不會主動寄送扣繳憑單給中獎者,但會於次年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參加者因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加者之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8. 本公司非獎品製造者或提供者,與各項獎品或服務之製造或提供廠商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且本活動獎品之保固期限均依廠商出廠時實際提供者為準。得獎者如因本活動各項獎品、服務或保固發生任何爭議,概與本公司無關。
  9. 本公司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相關內容之權利,並得以公告方式通知參加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國泰人壽「超樹貸8」保單借款利率優惠專案

親愛的保戶您好!國泰人壽為回饋您的支持與愛護,特別推出「超樹貸8」保單借款利率優惠專案(以下稱本專案),凡符合下列專案條件者,即可享有優惠利率,詳細專案內容如下:

專案期間:

自民國(以下同)115年4月30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提醒您:

  1. 如於本專案開始前申辦保單借款,指定給付日在本專案期間內者,不適用本專案。
  2. 以線上(會員專區、國泰人壽APP)或透過服務人員使用國泰CVX平台遠距辦理保單借款者,依保險業電子商務規範,限要、被保險人為同一人之有效新臺幣保單,始可申辦線上保單借款服務。
  3. 以櫃檯(含業務代送、行動保全及空中櫃台)或透過ATM辦理保單借款者,要、被保人若不同人,需另經被保險人同意,始可申辦保單借款服務。

專案條件:

  • 要保人於專案期間內辦理保單借款,「純增保單借款金額註1」可享本專案優惠利率,且要保人之所有保單借款餘額須大於115年4月29日之保單借款餘額註2
    • 註1:要保人於專案期間內透過全管道進行保單借款,且借款後要保人之所有保單借款餘額須大於115年4月29日保單借款餘額,則「純增保單借款金額」為所有保單借款扣除115年4月29日保單借款之金額。
    • 註2:保單借款餘額:係指保單借款總金額扣除已申請「經濟弱勢紓困保險單借款專案」之保單借款金額。
    • 註3:如於專案開始前申辦清償保單借款,實際入帳日在本專案期間內者,則115年4月29日保單借款餘額以未清償前餘額計算。
  • 本專案僅適用新臺幣保險商品(包括主、附約),如有非因保戶借款行為所增加之保單借款餘額(包括但不限於利息滾入本金、人工修正等),則不適用本專案。

優惠內容:

  • 符合上述專案條件之保單借款,自受理日期起至115年7月7日(以下稱利率適用期間)止,該「純增保單借款金額」根據借款管道給予優惠利率如下表:
借款管道 優惠利率
線上 2.25%
臨櫃 / ATM 2.50%
    • 註1:原有之基準日餘額以原借款利率計息。
    • 註2:若於利率優惠期間清償借款本金,致保單借款餘額小於115年4月29日(含)之保單借款餘額者,自小於之日起不再享有本專案之優惠。
    • 註3:「臨櫃」係指包括但不限於保戶以臨櫃、業務代送、行動保全及空中櫃台等方式申辦保單借款者。
    • 註4:「線上」係指包括但不限於保戶以國泰人壽官網、國泰人壽APP及過服務人員使用國泰CVX平台等方式申辦保單借款者。
  • 利率適用期間期滿後(即自115年7月8日起),將恢復適用該保單借款之原借款利率計息。

注意事項:

  • 適用本專案之保單借款,如於利率適用期間內清償,須先清償借款利息,再清償借款本金;清償借款本金時,清償之順序為:
    • (一)本專案期間內增借且「有」優惠之保單借款本金。
    • (二) 本專案期間內增借且「無」優惠之保單借款本金。
    • (三)非本專案期間內之保單借款本金。
    • (四)「經濟弱勢紓困保險單借款專案」之保單借款本金。
    • 如同順序之保單借款本金有增借日期不同之情事,應按其增借日期先後,依序清償之。
    • 清償之順序若原清償管道另有約定者,則依其約定。
  • 清償係指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以臨櫃繳款、ATM轉帳或國泰人壽就依保險契約約定應給付之款項(如:滿期金、生存保險金、解約金、理賠金等)中予以扣抵者】償還全部或部分之保單借款者。
  • 保單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時,將導致保險契約停止效力;為確保您的權益,請於借款前謹慎評估借款需求及還款能力。
  • 如您對本專案有任何不瞭解之處,敬請洽國泰人壽服務人員、服務中心、分公司或撥打免費客服電話:0800-036-599,手機請撥打02-4128-010,當竭誠為您服務。
  • 國泰人壽保有解釋、修改、變更本專案內容之權利;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國泰人壽相關規定為準。

常見問題

Q1

「超樹貸8」保單借款利率優惠專案(以下稱本專案)的專案期間?

本專案期間為115年4月30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Q2

透過哪些管道可享優惠?

  • (1)線上借款(國泰人壽會員專區、國泰人壽APP)。
  • (2)服務中心櫃檯(含業務代送、行動保全及空中櫃台)。
  • (3)透過服務人員使用國泰CVX平台遠距保單服務。
  • (4)ATM借款。

Q3

如何具備線上借款資格

  • (1)要保人、被保險人同一人。
  • (2)年滿十八歲且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人。
  • (3)申請開通國泰人壽網路服務之資格。

Q4

申請ATM保單借款之資格?

  • (1)本公司有效新臺幣保單且依該保單之條款約定得辦理「保單借款」之要保人(須為已成年之本國籍自然人)。
  • (2)需有國泰世華銀行活期(儲蓄)帳戶。註:數位存款帳戶3類、子帳戶及綜合存款帳戶(具質借功能)不開放約定。
  • (3)要、被保人若不同人,需另經被保險人同意,始可申辦ATM保單借款服務。

Q5

專案適用對象為何?

所有投保新臺幣保險商品(包括主、附約)且可保單借款之保戶,外幣保單不適用。
註:如原借款利率低於本專案優惠利率,則以原借款利率為準。

Q6

須事先額外申請才可適用此專案嗎?

不須事先申請,只要符合本專案辦法,「純增保單借款金額」根據借款管道給予優惠利率如下表:

借款管道 優惠利率
線上 2.25%
臨櫃 / ATM 2.50%

註1:「臨櫃」係指包括但不限於保戶以臨櫃、業務代送、行動保全及空中櫃台等方式申辦保單借款者。

註2:「線上」係指包括但不限於保戶以國泰人壽官網、國泰人壽APP及過服務人員使用國泰CVX平台等方式申辦保單借款者。

Q7

「純增保單借款金額」是指什麼?

  • 要保人於專案期間內透過全管道進行保單借款,且借款後要保人之所有保單借款餘額須大於115年4月29日保單借款餘額註,則「純增保單借款金額」為所有保單借款扣除115年4月29日保單借款之金額。
  • 註:保單借款餘額係指保單借款總金額扣除當時已申請「經濟弱勢紓困保險單借款專案」之保單借款金額。
  • 例如:
  • (1)115年4月29日之保單借款餘額為20萬元,115年5月4日增借5萬元,之後專案期間並無其他增借或還款,因115年5月4日保單借款餘額為25萬元,與115年4月29日保單借款餘額相較超過5萬元,所以「純增保單借款金額」為5萬元。
  • (2)115年4月29日之保單借款餘額為3萬元,115年5月4日還款2萬元,115年5月14日借款4萬元,之後專案期間並無其他增借或還款,因115年5月14日保單借款餘額為5萬元,與115年4月29日保單借款餘額相較超過2萬,所以「純增保單借款金額」為2萬元。

Q8

專案期間的「純增保單借款金額」最多可享有優惠利率至何時?

  • 「純增保單借款金額」(詳Q7),自借款日起至清償日(最晚至115年7月7日)可享有優惠利率,優惠期滿後(即115年7月8日起),恢復適用該保單借款之原借款利率計息。
  • 例如:
  • 保戶於115年4月22日保單借款餘額20萬元,於115年5月2日臨櫃增借10萬元後,於專案期間內並無其他增借或還款,該10萬元自115年5月2日起,以優惠借款年利率2.5%計息至115年7月7日止,並自115年7月8日恢復原利率。

Q9

若於專案期間內清償本金,是否會先清償專案期間內之借款本金?

  • 是,清償借款本金時,清償之順序為:
  • (ㄧ)本專案期間內增借且「有」優惠之保單借款本金。
  • (二)本專案期間內增借且「無」優惠之保單借款本金。
  • (三)非本專案期間內之保單借款本金。
  • (四)「經濟弱勢紓困保險單借款專案」之保單借款本金。
  • 如同順序之保單借款本金有增借日期不同之情事,應按其增借日期先後,依序清償之。
  • 清償之順序若原清償管道另有約定者,則依其約定。
  • 例如:
  • 保戶於115年2月15日借款10萬元並申請「經濟弱勢紓困保險單借款專案」,而後至115年4月29日無其他增借或還款。115年4月29日前保單借款餘額為0萬元(全部保單借款餘額10萬元扣除當時已申請「經濟弱勢紓困保險單借款專案」之金額10萬元),115年5月8日增借5萬元後,「純增保單借款金額」為5萬(全部保單借款餘額15萬元扣除當時已申請「經濟弱勢紓困保險單借款專案」之金額10萬元),115年5月15日增借15萬元後,「純增保單借款金額」為20萬元(全部保單借款餘額30萬元扣除當時已申請「經濟弱勢紓困保險單借款專案」之金額10萬元),故純增之「純增保單借款金額」20萬元都享有優惠。
  • 若於115年6月10日還款10萬,則會先償還本專案期間較早之借款,故適用本專案增借之「純增保單借款金額」減為10萬元。

Q10

不適用本專案之情形

  • (1)外幣保險商品。
  • (2)非因保戶借款行為所增加之保單借款餘額(包括但不限於利息滾入本金、人工修正等)。
  • (3)原借款利率低於本專案優惠利率之保險商品。
  • (4)專案開始前申辦保單借款,指定給付日在本專案期間內者。
  • (5)專案開始前申辦清償保單借款,實際入帳日在本專案期間內者。
  • 註1:保險商品借款利率可至:國泰人壽官網/找服務/保單借款/保單借款條文及利率。
  • 註2:假設原借款10萬元,於115年4月29日清償借款,115年4月30日實際入帳,則本次專案須借超過10萬元才可享有優惠利率。
  • 註3:國泰人壽保有解釋、修改、變更本專案內容之權利;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國泰人壽相關規定為準。

Q11

清償「超樹貸8」保單借款利率優惠專案活動計算範例說明

  • 假設原保單借款利率為6%,假設115年4月10日借款10萬元,115年4月29日前保單借款餘額為10萬元,115年5月10日線上借款5萬元,115年5月25日臨櫃增借15萬元,115年6月5日還款10萬。
  • (1)115年5月10日線上借款5萬元,將清償115年4月10日~115年5月9日(30日)本金10萬元之借款利息492元,計算方式如下:
  • 計息起日 計息終期 額度 利率 利息
    115/4/10 115/5/9 100,000 6% 492
  • 而後保單借款餘額為15萬元,相較於115年4月29日,「純增保單借款金額」為5萬元。
  • (2)115年5月25日臨櫃增借15萬元,將清償115年5月10日~115年5月24日(15日)本金15萬元之借款利息292元,計算方式如下:
  • (a)115年4月10日保單借款餘額10萬元,以原借款利率6%計息。
  • (b)115年5月10日增借之「純增保單借款金額」5萬元,以借款利率2.25%計息。
  • 計息起日 計息終期 額度 利率 利息
    115/5/10 115/5/24 100,000 6% 246
    115/5/10 115/5/24 50,000 2.25% 46
  • 而後保單借款餘額為30萬元,相較於115年4月29日,「純增保單借款金額」為20萬元。
  • (3)115年6月5日還款10萬元時,償還115年5月25日~115年6月4日(11日)本金30萬元之借款利息325元,計算方式如下:
  • (a)115年4月10日保單借款餘額10萬元,以原借款利率6%計息。
  • (b)115年5月10日線上借款之「純增保單借款金額」共5萬元,以借款利率2.25%計息,及115年5月25日臨櫃借款之「純增保單借款金額」共15萬元,以借款利率2.5%計息。
  • 計息起日 計息終期 額度 利率 利息
    115/5/25 115/6/4 100,000 6% 180
    115/5/25 115/6/4 50,000 2.25% 33
    115/5/25 115/6/4 150,000 2.5% 112
  • (4)剩餘保單借款餘額:20萬,其中「純增保單借款金額」為10萬。

註:適用本專案之保單借款,如於優惠專案期間內清償,須先清償借款利息,再清償借款本金;清償借款本金之順序請參照Q9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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