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代專屬

鑫超月得益外幣變額年金保險(銀行保代專屬)

保費費用後收,實際投資金高;委託投資帳戶,由專家為你規畫配置與買賣時機;每月領取投資收益,資金運用更靈活

承保年齡

0歲至74歲;要保人須為成年人

商品特色
  • 保費費用後收,實際投資金高
  • 委託投資帳戶,由專家為你規畫配置與買賣時機
  • 每月領取投資收益,資金運用更靈活

給付項目

  • 身故返還
    身故返還
  • 年金給付
    年金給付
繳費方式

不定期繳(並以美元為限)

第一次保險費:
限國泰人壽指定銀行之外匯存款帳戶自動轉帳,或採國泰人壽指定金融機構之行內匯款(限同一行庫)方式繳費,本商品不提供轉帳折減

第二次(含)以後每次繳交之保險費:
國泰人壽指定金融機構之行內匯款(限同一行庫)方式繳費

保險期間

終身(年金最高給付至保險年齡100歲)

保險費限制

第一次保險費:
最低限制為1萬美元;最高為200萬美元,並以10美元為單位

第二次(含)以後每次繳交之保險費:
不得低於70美元,並以10美元為單位

年金累積期間累積總繳保險費不得超過200萬美元

年金給付開始日

要保人投保時可選擇第6保單週年日(含)以後之一特定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但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80歲之保單週年日

年金金額限制

每年領取之年金金額若低於700美元(美元商品)時,國泰人壽改依年金累積期間屆滿日之保單帳戶價值於年金給付開始日起15日內一次給付受益人,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年金累積期間屆滿日之保單帳戶價值如已逾年領年金給付金額4萬美元(美元商品)需之金額時,其超出的部分之保單帳戶價值於年金給付開始日起15日內返還予要保人

年金保證期間

可選擇5、10、15、20年(年金給付開始日之年齡+保證期間,合計不得超過被保險人100歲)

保險費用說明

保單行政費及保單管理費

投資標的經理費

投資標的轉換費

投資標的申購費

投資標的保管費

投資標的贖回費

解約費用

部分提領費用

匯款相關費用及其負擔對象

其他說明

※ 本保險不提供未來投資收益、撥回資產或保本之保證,另投資標的的收益或撥回資產可能由投資標的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
※ 國泰人壽得調整保單行政費、投資標的經理費、投資標的轉換費、解約費用及部分提領費用,並應於三個月前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要保人。但對要保人有利之費用調降,國泰人壽得不予通知

附件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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