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終將近,你是否也開始期待「年終獎金」?每到這時候,「年終獎金什麼時候發」總會成為辦公室茶水間最熱門的話題。不過除了關心年終獎金發放時間,不少人也常搞不清楚年終獎金計算方式,或是遇到年終獎金扣稅時一頭霧水。想掌握領多少、什麼時候發的關鍵資訊,本文幫大家整理好年終獎金的所有重點,讓你提前做好準備,安心迎接新的一年!
根據過往趨勢,多數企業會選在農曆除夕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或是春節連假前一週左右發放年終獎金。
這樣的安排不僅讓員工有時間規劃年節支出,也讓整體發薪與獎金流程更順暢。以下為近兩年春節假期與預估發放時間整理:
| 年度 | 農曆初一 | 春節連假 預計開始日 |
預估年終獎金 發放高峰期 |
|---|---|---|---|
| 2025年 | 1月29日 | 1月25日(週六) | 1月20日(週一) 至 1月24日(週五) |
| 2026年 | 2月17日 | 2月14日(週六) | 2月9日(週一) 至 2月13日(週五) |
很多人誤以為「年終獎金」是老闆一定要給的,其實不盡然。根據《勞基法》與勞動契約內容,年終獎金的發放可分為以下3種:
若公司年度有盈餘,扣除稅金與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後,應對全年表現良好、無過失的員工發給獎金或分配紅利。
若勞動契約中明訂「年薪保障14個月」或「固定發兩個月年終獎金」,這筆獎金就等同「工資」的一部分,公司即使虧損也必須依約發放。
若勞動契約中未提及獎金,且公司當年無盈餘,那麼是否發放就完全取決於企業本身的經營策略與考量,法律不強制。
年終獎金屬於《所得稅法》規定的「薪資所得」範疇,因此需依法扣稅。年終獎金預扣稅規則,依照財政部公告,若單筆年終獎金超過新臺幣88,501元(以114年為例),雇主需在發放時預扣5%所得稅;如果金額低於門檻,則免預扣。
如果你的勞動契約中有明定保障年薪,那麼這筆獎金就屬於預付工資的一部分。即使你在年終獎金發放前離職,也有權按比例要求公司給付;但另一種情況是根據《勞基法》第29條的規定,如果公司年度有盈餘,且你全年在職期間沒有過失,雇主就有給付獎金的義務。
根據二代健保的規定,當你領取的獎金金額超過當月投保薪資的4倍時,超過的部分就要另外扣取2.11%的補充保費。
雖然大家對年終獎金都有期待,但是否發放,取決於公司盈餘狀況或勞動契約是否有保障條款。如果公司年度營運虧損,且合約中也沒有承諾給獎金,那雇主是可以選擇不發的。
每一筆年終獎金,都是你一年努力的回報。與其一時花光,不如將它變成未來生活的後盾。國泰人壽網路投保「鑫Money」年金保險,幫你把握年終時機,打造屬於自己的穩健財務計畫,替明年、後年、未來的每一年,都留下值得期待的空間!
※資料來源:勞動部、財政部、國泰人壽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