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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屬於國內地區,其餘為國外地區。提醒您,出發之前要在國內完成投保喔!
    保險期間開始前都可以「取消投保」(保險術語稱為「註銷」)並將全數退還保費。請至【會員專區→保單變更/借款→網路投保件內容變更→旅平險】進行註銷。
    可以。
    • 延長保障期間:
      保險有效期間內都可以延長保險期間(即保單條款約定之「保險期間的延長 」,保險術語稱為「延保」),請至【會員專區→保單變更/借款→網路投保件內容變更→ 旅平險】作業。
    • 解除保險契約:
      契約有效期間內可以「終止保險契約」,保險術語稱為「解約」,依保單條款退還部分保費,請至【會員專區→保單變更/借款→網路投保件內容變更→ 旅平險】作業。
    可以。
    「e悠遊 旅行平安險」可同時為自己與家人投保,家人之定義包含:
    • 18歲以上之法定繼承人、直系血親(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或配偶:依法令規定,請事先準備本人及其他被保險人之自然人憑證,以利投保時進行驗證。
    • 未滿7足歲之直系血親(如子女、孫子女):不需準備自然人憑證,僅需要保人投保時同意法定代理人聲明書。

    * 家人年齡為滿7足歲~未滿18歲者,請依投保通路之約定方式辦理: (1)機場櫃台、(2)申辦易CALL保 、(3)傳真投保或(4)洽詢您的業務人員投保。
    請準備讀卡機、要 / 被保險人之自然人憑證,點選旅平險立即投保,投保對象選擇「我與家人」,於投保流程中開通 / 驗證要被保險人身分,即可完成投保。

    意外身故/失能

    給付項目
    給付金額
    意外身故保險金
    保額 X 100%
    意外失能保險金
    保額X失能給付比例(5%~100%)
    投保金額限制
    • 既有保戶線上開通網路投保,最高投保額度1,500萬元;新客戶首次線上投保,最高投保額度1,200萬元。
    • 18歲、19歲及65歲以上之被保險人具特定保額上限,詳情請參考投保規定

    海外突發疾病

    給付項目
    給付金額
    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
    實支實付 (每次給付以「保額」為上限)
    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
    實支實付 (每次給付以「保額」X 0.5%為上限)
    海外突發疾病急診醫療保險金
    實支實付 (每次給付以「保額」X1.0%為上限)
    注意事項
    1. 海外突發疾病:係指被保險人需即時在醫院或診所診療始能避免損及身體健康之疾病,且在本附約生效前一百八十日以內,未曾接受該疾病之診療者。突發疾病範圍不包括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
    2. 被保險人罹患依中華民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規定所稱之傳染病時,本公司不負給付本附約各項保險金之責任。完整除外責任規範請參閱保單條款。
    3. 以「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保額150萬元為例:可享有海外突發疾病住院每次限額150萬元,海外突發疾病門診每次限額7,500元,海外突發疾病急診每次限額1.5萬元的醫療保障。

    傷害醫療

    給付項目
    給付金額
    傷害醫療保險金
    超過全民健保給付部分之實際醫療費用(每次給付以「保額」為上限)
    注意事項
    1. 傷害醫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海外醫療專機運送

    給付項目
    給付條件
    海外醫療專機運送服務
    實物給付;提供被保險人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限於服務區域接受住院治療後,經救助機構專屬醫師及被保險人主治醫師診斷需以醫療專機運送返臺時之服務(提供一次為限)。
    注意事項
    1. 服務區域包含中國大陸(含香港、澳門地區)、日本、韓國、越南、新加坡、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緬甸、泰國、寮國及柬埔寨,共計12個國家。
    2. 需與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同時附加。
    3. 本附加條款保障之專機服務係為與聯合國際救援(UIA)合作提供。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