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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繼續使用本網站即表示已閱讀並同意本個人資料保護法應告知事項

    常見問題

    網路投保時最常遇到的問題,你都可以在這裡找到

    一般問題

    網路投保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消費者在線上即可完成投保程序,既方便又快速,保險公司更可將所節省的相關成本,反映在網路投保商品的費率上。
    考量保戶自行評估商品風險及需求的難度較高,網路投保提供簡單的基本型商品,讓您輕鬆了解商品,評估是否投保。
    法令規定網路投保之要保人年齡資格限定為18歲以上,惟商品投保年齡視各商品規定,且須完成國泰人壽會員註冊始能投保。
    可以。
    外籍人士請以居留證進行註冊並選擇所屬國籍,開通網路投保資格後,即可投保。
    e悠遊旅平險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為法定繼承人、直系血親(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或配偶投保,其餘商品則僅限幫自己投保(要、被保險人須為同一人)。
    網路投保身故保險金受益人限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直系血親或配偶。傷害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之受益人限被保險人本人。
    請參考網路投保理賠說明頁
    「保險年齡」係指被保險人投保時的投保年齡。「保險年齡」按足歲計算,但超過六個月者將加算一歲,之後每經過一個保險單年度始加計一歲。舉例來說,2000/1/1出生的被保險人,於2020/7/1進行投保,保險年齡為20歲;若於2020/7/2進行投保,保險年齡則為21歲。
    微型保險是針對經濟弱勢或特定身分民眾安排的保險商品。藉由小額支出,提升弱勢族群或特定身分民眾身故、完全失能之保障,得以減輕突如其來的意外產生的個人及家庭的醫療費用負擔。

    保費相關

    目前國泰人壽網路投保提供三種繳費方式:
    1. 本人信用卡
    2. 本人活期帳戶
    3. 本人行動支付:街口支付、OPEN錢包(限綁定本人信用卡)
    ※各商品適用之繳費方式皆不同,請參考各商品之商品說明頁。
    1. 網路投保首期保費使用信用卡付款者,續期/續保保費將約定以首期信用卡自動扣款,無需其他申請作業。
    2. 網路投保首期保費使用帳戶扣款或行動支付方式付款者,續期保費之繳費方式僅限以金融機購約定自動轉帳或信用卡自動扣款方式為之,說明如下:
      1. 投保後請自行至國泰人壽官網繳費服務申請/變更「自動轉帳/扣款」。
      2. 如未依前述方式申請自動扣款,本公司將於繳費前一個月寄發「自行繳費通知單」,請收到通知單後於期限內進行繳費。如"未"收到通知單,請自行至國泰人壽官網繳費服務之「通知單繳費」查看通知單補發方式。
    會的,自動扣款前將通知客戶續期應繳之保費金額與扣款信用卡∕帳戶。 如為申辦電子單據者,將以E-mail 通知;若未申辦電子單據者,將優先以簡訊通知,除個案終止才以紙本寄發。
    如欲線上申請電子單據,請洽本公司電話客服協助辦理。
    以金融機構自動轉帳或信用卡自動扣繳續期或續保保費,但扣款兩次失敗時,將收到「自行繳費通知單」,請於應繳日次月完成繳費(繳費管道可參考「繳費服務」),本公司將於保費入帳後恢復原扣款管道。
    如欲變更/終止金融機構自動轉帳或信用卡自動扣款,請至國泰人壽官網繳費服務之「自動轉帳扣款」進行申請。

    保單相關

    請參考【基本資料變更】說明頁。
    請參考【契約內容變更】說明頁。
    若投保後發現保單不適合,要保人可在契約有效期間內「終止保險契約」,保險術語稱為「解約」。國泰人壽應從當期已繳保險費扣除按短期費率計算已經過期間之保險費後,將其未到期保險費無息退還要保人;繳費方式為月繳者,未到期保險費則以當期已繳保險費扣除按日數比例計算已經過期間之保險費計算之。
    提醒您,如提前終止契約可能影響要保人的保障權益,如確定要終止保險契約,可使用以下申請管道:
    申請管道(擇一即可)
    • 親臨服務據點: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至服務據點櫃台辦理。
    • 聯繫您專屬的業務人員進行作業。
    • 會員線上申請:
      1. 註冊國泰人壽會員並申請開通網路服務資格
      2. 登入會員網站→保單變更/借款→網路投保件內容變更→保單解約
      ※是否可於會員專區終止契約,將視商品契約及保戶實際狀況而定。
    部分商品解約會額外收取解約費用,請參考各商品之保單條款。
    為確保保障不中斷,部分商品有自動續保機制,如確認該商品可續保,將於保單到期時為您自動續保,若無續保需求,於保單到期前儘速通知國泰人壽;如為無自動續保機制之商品,保險到期後則須再次進行投保。
    各商品之續保機制皆不同,請參考各商品之說明頁。
    繳費方式如欲進行變更,請在續期保費扣款前提出申請。
    申請管道(擇一即可)
    • 會員線上申請:
      1. 註冊國泰人壽會員並申請開通網路服務資格
      2. 登入會員網站→保單變更/借款→變更保單內容→繳別變更
    • 親臨服務據點: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至服務據點櫃台辦理。
    • 聯繫您專屬的業務人員進行作業。
    請參考申辦步驟教學

    旅平險

    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屬於國內地區,其餘為國外地區。提醒您,出發之前要在國內完成投保喔!
    • 「e悠遊 旅行平安險」投保天數國內旅遊上限30天,國外旅遊上限180天。
    • 「180天留遊學、差旅專案」投保天數固定為180天。
    • 「一日平安專案」投保天數固定為1天。
    可以。
    「e悠遊 旅行平安險」可同時為自己與家人投保,家人之定義包含:
    1. 18歲以上之法定繼承人、直系血親(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或配偶;依法令規定,請事先準備本人及其他被保險人之自然人憑證,以利投保時進行驗證。
    2. 未滿7足歲之直系血親(如子女、孫子女);不需準備自然人憑證,僅需要保人投保時同意法定代理人聲明書。
    ※家人年齡為滿7足歲~未滿18歲者,請依投保通路之約定方式辦理:(1)機場櫃台、(2)申辦易CALL保 、(3)傳真投保或(4)洽詢您的業務人員投保。
    不可以。
    建議使用傳真投保或洽詢您專屬的業務人員投保。
    旅行社依規定替旅客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但保額不高,對消費者的保障項目亦不足。
    建議購買「旅行平安險」,為自己與家人提供完整的保障。此外,保險公司是否提供「海外急難救助」亦是重要的額外服務之一。
    信用卡贈送之旅行平安險多數不含全程傷害醫療保險金、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僅著重交通工具之身故/失能理賠,恐難以支應海外醫療開支,建議查看贈送的保障內容,評估是否需增加保障,詳細信用卡贈險資訊仍以各發卡銀行公告為準。
    詳情請參考海外急難救助服務專區。
    敬請參閱「商品內容說明」,詳細給付內容請參閱「保單條款」之規定。
    歐洲申根保險就是旅遊平安險,之所以稱為申根保險,是因為投保必須符合申根簽證所要求的旅遊保險標準。
    申根保險標準為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及傷害醫療保險金之給付額度須超過3萬歐元,惟依本公司商品規範,此二項投保金額須達新臺幣150萬元,始可取得歐洲申根國家投保證明。
    保險期間開始前都可以「取消投保」(保險術語稱為「註銷」)並將全數退還保費。
    請至【會員專區→保單變更/借款→網路投保件內容變更→旅平險】進行註銷。
    可以。
    • 延長保障期間:
      保險有效期間內都可以延長保險期間(即保單條款約定之「保險期間的延長 」,保險術語稱為「延保」),請至【會員專區→保單變更/借款→網路投保件內容變更→旅平險】作業。
    • 解除保險契約:
      契約有效期間內可以「終止保險契約」,保險術語稱為「解約」,依保單條款退還部分保費,請至【會員專區→保單變更/借款→網路投保件內容變更→旅平險】作業。
    請準備讀卡機、要/被保險人之自然人憑證,點選旅平險立即投保,投保對象選擇「我與家人」於投保流程中開通/驗證要被保險人身分,即可完成投保。
    年滿18歲之國人只需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備妥E-mail信箱,親至鄰近的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並繳交憑證IC卡工本費250元,當日即可完成憑證IC卡的簽發,請參閱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
    一般報稅或網路銀行使用之IC晶片讀卡機(也稱為ATM讀卡機)皆可使用(請參閱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
    • 此專案限海外國家,投保時「旅遊地區」可選擇「其他」並輸入多個海外旅遊地區,故不限單一旅遊國家。
    • 若須開立歐洲申根證明,保額須達特定條件,故「旅遊地區」建議選擇「歐洲申根國家」。
    • 若須附加「海外醫療專機運送服務」,旅遊地區需選擇特定國家,建議投保前先參考商品說明
    不可以。
    「180天留遊學、差旅專案」僅限要保人、被保險人同一人投保,如需同時幫家人投保請至e悠遊 旅行平安險參考投保規定。
    不可以。
    「一日平安專案」僅限要保人、被保險人同一人投保,如需同時幫家人投保請至e悠遊 旅行平安險參考投保規定。

    健康險

    「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是指保險公司依據保戶實際住院天數理賠住院日額保險金,雖然與實際住院期間的醫療花費沒有關係,但能減輕整體醫療費用與住院期間之生活開支負擔,是每人都適合的基礎型醫療保險。
    「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顧名思義為保險公司依據保戶實際支出且符合規定的收據,在保額限度內,給付理賠金額。雖然在台灣有全民健康保險,但超過健保的費用、或是健保不給付的自費項目,可能會造成額外的經濟壓力,如果擁有這類型商品保障,可以適時減輕負擔。
    在等待期內這段時間內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負理賠責任,主要是防止保戶故意帶病投保的情形。本保險「疾病」等待期間為三十日,國泰人壽對「疾病」應負的保險責任,自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第三十一日、續保日或復效日開始,請詳閱保單條款
    在等待期內這段時間內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負理賠責任,主要是防止保戶故意帶病投保的情形。iHealth「疾病」等待期間為三十日,國泰人壽對「疾病」應負的保險責任,自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第三十一日、續保日或復效日開始,請詳閱保單條款
    所謂「副本」收據是需向醫院申請,於收據影本蓋上由醫院具名「與正本相符」章之收據。投保iHealth申請理賠須檢附正本收據,如因故無法提供正本收據,則改採日額/定額給付,請詳閱保單條款
    在保單條款中,「除外責任」即為保險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之項目,例如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美容手術及外科整型(但為重建基本功能所作之必要整型,不在此限)等等,請詳閱本商品之保單條款
    在等待期內這段時間內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負理賠責任,主要是防止保戶故意帶病投保的情形。享保障重疾保障的7項重大疾病中,癌症(重度)等待期為九十日,其餘六項等待期為三十日,請詳閱保單條款
    • 享保障重大疾病定期健康保險(甲型)(20年期)無續保機制。
    • 享保障重大疾病定期健康保險(甲型)(1年期)為保證續保,但續保時被保險人之保險年齡最高為70歲。續保時,將按續保生效當時已陳報主管機關之費率及被保險人續保當時之保險年齡重新計算保險費。

    意外傷害險

    「意外傷害事故」指非因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詳細理賠範圍請參考各商品之保單條款。
    意外傷害保險的保費不會隨年齡增加而調整。
    此商品為一年一約,無保證續保機制,但為確保您的保障不中斷,如確認商品可續保,我們將於保單到期時為您自動續保,若無續保需求,請主動通知國泰人壽。
    為提供保戶更全面的保障,於2024/10/18以後投保的「新iCarry傷害險」除了原版即有的一般意外身故/失能、天災意外身故/失能、意外傷害骨折等保障之外,升級保障內容如下:
    1. 新增重大燒燙傷、意外脫臼手術等生活意外基礎保障。
    2. 方案選擇上也從單選升級為複選,保戶能依實際需求自由附加「搭車族」、「騎士族」、「開車族」等加倍保障。
    3. 「實支實付傷害醫療」改為可彈性附加。
    ※2024/10/18前投保之「新iCarry傷害險」現僅供既有保戶續保,保障內容請參考電子保單上之保單條款。
    此商品為一年一約,無保證續保機制,但為確保您的保障不中斷,如確認商品可續保,我們將於保單到期時為您自動續保,若無續保需求,請主動通知國泰人壽。
    本商品不分職業類別(第1、2類)皆為單一費率,且以便宜的保費就能購買到基本額度的意外保障!若您需要更高的「身故」與「失能」保障建議您還可搭配 定期壽險商品
    投保享保障微型個人傷害保險時,可附加享保障微型個人傷害醫療保險附約,不可於中途附加。
    為確保保障不中斷,我們將於保單期滿前一個月以E-mail提醒您保障即將期滿,如有投保需求,請您再次進行投保,投保成功後保障始期為投保後一日開始計算。

    壽險

    大部分壽險商品所提供的身故(完全失能)保障,無論是疾病或意外事件導致者皆有理賠;但若因以下情況導致身故或保單條款所列完全失能程度,國泰人壽將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1. 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2.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致成保單條款附表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
    3. 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致成保單條款附表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
    詳細理賠範圍仍以各商品之保單條款為準。
    本商品採自然保費,保費隨年齡增加而逐年遞增;且依本商品規定,投保日起三十日以內發生事故僅給付年繳應繳保險費,投保日起三十一日以後發生事故始給付一倍保額之理賠金額,故投保(第一年)與續保(第二年之後)年度,所適用之費率不同,請詳閱保單條款
    本商品5年期提供保證續保,惟續保時被保險人之保險年齡最高為66歲;20年期及70歲滿期無保證續保。
    享保障小額傷害保險附約僅限於投保享保障小額終身壽險時附加,不可於中途附加。
    享保障小額傷害保險附約僅限20足歲~64歲之保戶投保,每次繳費及保障年期為一年期,若有附加附約我們將自您指定的信用卡/帳戶扣款,最高可續保至75歲。
    投保享保障微型個人定期壽險時,可附加享保障微型個人傷害醫療保險附約,不可於中途附加。
    為確保保障不中斷,我們將於保單期滿前一個月以E-mail提醒您保障即將期滿,如有投保需求,請您再次進行投保,投保成功後保障始期為投保後一日開始計算。

    年金險

    本契約宣告利率可於本公司網站依您所投保的契約商品名稱查詢。
    宣告利率為每月宣告,同一保單年度內適用該保單年度首月之宣告利率。
    年金累積期間是指本契約生效日至年金給付開始日前一日之期間,如您欲在第六保單週年日屆滿後停止繳費,且時間未到您選擇之年金開始給付日,請逕行暫停繳費或申請終止自動扣款,如在第六保單年度前解約會產生解約費用,請參考各商品之保單條款。
    要保人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前,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變更年金給付方式,其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須於年金給付開始日之前送達本公司始生效力,請參考各商品之保單條款。
    要保人得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前終止本契約,解約金為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解約費用。
    解約費用=申請解約之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該保單年度對應之解約費用率。
    相關說明請參考「iMoney定期定額年金險」之投保規定
    依照投保金額有不同的繳費方式規定:
    • 投保金額介於5萬元至100萬元,可以選擇本公司合作之信用卡繳費。
    • 投保金額介於5萬元至50萬元,可以選擇OPEN錢包綁定之本人信用卡繳費。
    • 投保金額介於5萬元至30萬元,可以選擇本人之街口電子支付帳戶繳費。
    要保人得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前終止本契約,解約金為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解約費用。
    解約費用=申請解約之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該保單年度對應之解約費用率。
    相關說明請參考「鑫Money躉繳型年金險」之投保規定
    申請管道 (擇一即可)
    • 親臨服務據點: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及存摺影本(或網路銀行下載電子存摺封面)至 服務據點櫃台辦理。
    • 聯繫您專屬的業務人員進行作業。

    投資型年金險

    1. 無解約費用。
    2. 辦理部分提領,可享有同一保單年度內4次免費部分提領之權利;超過4次的部分,本公司將自每次部分提領之金額中扣除新臺幣1,000元之部分提領費用。
    可透過「部分提領」或「保險單借款」的方式,加強資金運用之靈活度。
    本公司將於扣款成功且款項匯入本公司帳戶之日後的第一個資產評價日(註1)為投資配置日,但保單首次投資配置日為契約撤銷期限(註2)屆滿後的第一個資產評價日。
    • 註1:投資標的之報價市場有報價且為我國境內銀行及本公司營業日。(詳見保單條款第二條第十七款)
    • 註2:保險單送達簽收後的翌日起算10日。(詳見保單條款第四條)
    請參考【投資內容變更】說明頁。
    三檔標的須以1%為單位,加總須為100%。
    若投保後想變更基金標的投資比例,請參考以下管道提出申請。
    申請管道(擇一即可)
    • 會員線上申請:
      1. 註冊國泰人壽會員並申請開通網路服務資格
      2. 登入會員網站→保單變更/借款→投資型商品管理與變更→常用變更
    • 親臨服務據點: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至服務據點櫃台辦理。
    • 聯繫您專屬的業務人員進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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