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足歲至80歲;要保人須為成年人。
躉繳(限國泰人壽特約金融機構轉帳)。
終身(至保險年齡99歲止)
投保年齡 | 下限(新臺幣) | 上限(新臺幣) |
---|---|---|
15足~30歲 | 30萬元 | 1,578萬元 |
31~40歲 | 1,875萬元 | |
41~50歲 | 2,142萬元 | |
51~60歲 | 2,500萬元 | |
61~70歲 | 2,727萬元 | |
71歲以上 | 2,941萬元 |
基本保額以千(美元商品)/萬(新臺幣商品)為單位並須同時符合下面兩項條件:
投保年齡 | 下限(新臺幣) | 上限(新臺幣) |
---|---|---|
15足~30歲 | 保險費×1.9 | 保險費×2 |
31~40歲 | 保險費×1.6 | |
41~50歲 | 保險費×1.4 | |
51~60歲 | 保險費×1.2 | |
61~64歲 | 保險費×1.1 | |
65~70歲 | (保險費保費費用)×1.1 | |
71歲以上 | (保險費保費費用)×1.02 |
註1:單險通算最高不得超過100萬美元(美元商品)/新臺幣3000萬元(新臺幣商品)。 註2:符合金管會訂定之「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
保費費用=要保人繳交之保險費×保費費用率。
保險費(新臺幣/元) | 保險費(美元) | 保費費用率 |
---|---|---|
30萬(含)~50萬 | 1萬(含)~2萬 | 2% |
50萬(含)~100萬 | 2萬(含)~3萬 | 1% |
100萬(含)以上 | 3萬(含)以上 | 0% |
註1:要保人因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之情形發生,而於該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前所為之轉換,或僅申請轉出配息停泊標的者,該投資標的之轉換不計入轉換次數,亦不收取投資標的轉換費。 註2:投資標的轉換禁止申請轉入配息停泊標的。
「申請辦理次一資產評價日之保單帳戶價值扣除配息停泊標的價值」×「該保單年度解約費用率」。
保單年度 | 解約費用率 |
---|---|
第1年 | 7% |
第2年 | 6% |
第3年 | 5% |
第4年 | 4% |
第5年 | 3% |
第6年 | 2% |
第7年及以後 | 0% |
(1)解約費用率非為零之保單年度:「部分提領金額扣除配息停泊標的提領金額」×「該保單年度解約費用率」。
(2)解約費用率為零之保單年度:辦理部分提領時,可享有同一保單年度內4次免費部分提領之權利;超過4次的部分,國泰人壽將自每次部分提領之金額中扣除新臺幣1,000元(新臺幣商品)/30美元(美元商品)之部分提領費用。
註:要保人因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之情形發生,而於該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前所為之部分提領,或僅申請提領配息停泊標的者,該投資標的不計入部分提領次數,亦不收取部分提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