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計畫期間
自114年2月22日至117年2月21日24時止,期間3年。
被保險人資格
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現職員工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含配偶之父母),前款現職員工應包含下類各類人員:
1.各機關公務人員、雇員及技工、工友。
2.各級公私立學校教職員工。
3.公營事業機構員工。
4.聘僱人員。
5.約用人員。
【提醒】退休員工不予承保。
公教保險商品
自114年2月22日至117年2月21日24時止,期間3年。
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現職員工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含配偶之父母),前款現職員工應包含下類各類人員:
1.各機關公務人員、雇員及技工、工友。
2.各級公私立學校教職員工。
3.公營事業機構員工。
4.聘僱人員。
5.約用人員。
【提醒】退休員工不予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