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足歲至80歲;要保人須為成年人。
躉繳,並以美元為限(限匯款或以國泰人壽特約金融機構轉帳,本商品不提供轉帳折減)。
終身(至保險年齡99歲止)。
投保年齡 | 下限(美元) | 上限(美元) |
---|---|---|
15足~30歲 | 1萬美元 | 52.6萬美元 |
31~40歲 | 62.5萬美元 | |
41~50歲 | 71.4萬美元 | |
51~60歲 | 83.3萬美元 | |
61~70歲 | 90.9萬美元 | |
71~79歲 | 98.0萬美元 |
註:美元商品以 10 美元為單位
基本保額以千(美元商品)/萬(新臺幣商品)為單位並須同時符合下面兩項條件:
投保年齡 | 下限(美元) | 上限(美元) |
---|---|---|
15足~30歲 | 保險費×1.9 | 保險費×2 |
31~40歲 | 保險費×1.6 | |
41~50歲 | 保險費×1.4 | |
51~60歲 | 保險費×1.2 | |
61~64歲 | 保險費×1.1 | |
65~70歲 | (保險費-保費費用)×1.1 | |
71~79歲 | (保險費-保費費用)×1.02 |
註1:單險通算最高不得超過100萬美元(美元商品)/新臺幣3000萬元(新臺幣商品)。 註2:符合金管會訂定之「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
一、保單行政費=「契約生效日及各保單週月日之保單帳戶價值」×「保單行政費率」,逐月由保單帳戶價值中扣繳。 (國泰人壽鑫超月得益(外幣)變額年金保險:首次投資配置日前的保單行政費,由首次投資配置金額中扣繳。)
保單年度 | 第1年 | 第2年~第4年 | 第5年及之後 |
---|---|---|---|
保費費用率 | 每月0.083% | 每月0.042% | 每月0% |
二、保單管理費:無
註1:要保人因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之情形發生,而於該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前所為之轉換,或僅申請轉出配息停泊標的者,該投資標的之轉換不計入轉換次數,亦不收取投資標的轉換費。 註2:投資標的轉換禁止申請轉入配息停泊標的。
「申請辦理次一資產評價日之保單帳戶價值扣除配息停泊標的價值」×「該保單年度解約費用率」。
保單年度 | 解約費用率 |
---|---|
第1年 | 6.5% |
第2年 | 5.5% |
第3年 | 4.5% |
第4年 | 3.5% |
第5年及以後 | 0% |
(1)解約費用率非為零之保單年度:「部分提領金額扣除配息停泊標的提領金額」×「該保單年度解約費用率」。
(2)解約費用率為零之保單年度:辦理部分提領時,可享有同一保單年度內4次免費部分提領之權利;超過4次的部分,國泰人壽將自每次部分提領之金額中扣除新臺幣1,000 元(新臺幣商品)/30美元(美元商品)之部分提領費用。
註:要保人因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之情形發生,而於該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前所為之部分提領,或僅申請提領配息停泊標的者,該投資標的之部分提領不計入部分提領次數,亦不收取部分提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