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齡
0歲~54歲
繳費期間
1年期,保證續保至保險年齡80歲之保險單年度屆滿日為止
繳費方式
年繳
保額限制
1.實際年齡未達15足歲:50萬元~60萬元;
2.實際年齡15足歲(含)以上:50萬元~200萬元。
給付項目
-
身故/完全失能
給付特色
保險小知識
- 定期壽險:通常繳費期間與保障期間相同,在保障期間內被保險人若身故,可領得保險金,保費相對於終身壽險較低。
- 保證續保:保戶繳交續保保險費使契約繼續有效,保險公司不得拒絕續保。(續保時,保險公司得依陳報主管機關之費率及被保險人年齡重新計算保險費)
- 完全失能:符合完全失能的情況共有7種,例如雙目均失明、四肢機能完全喪失、永久喪失咀嚼或言語之機能等。通常在定期或終身壽險中,完全失能保險金與身故保險金是擇一給付,保險公司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後,契約即終止。
其他說明
※本頁面僅為摘要說明,詳細內容請以保單條款為準。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如客戶有提高保障之需求,0~15歲保額上限可提高至200萬元,惟實際年齡未達15足歲之被保險人投保時須簽署「投保聲明書(未滿15足歲被保險人適用)」,超過保險法第107條規定之限額(現行為新台幣69萬元)部分於被保險人滿15足歲前身故,公司不負給付責任,詳請參閱條款。
附件與連結
自由配網站
真實案例影音
更多保障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