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齡
15歲~65歲
繳費期間
年滿期:10/20/30 年期,繳費期滿不超過75歲。
歲滿期:60歲滿期:15歲~50歲、65歲滿期:15歲~55歲、70歲滿期:15歲~60歲
繳費方式
年繳、半年繳、季繳、月繳
保額限制
最低50萬元,最高1,000萬元
給付項目
-
身故給付
給付特色
保險小知識
- 定期壽險:通常繳費期間與保障期間相同,在保障期間內被保險人若身故,可領得保險金,保費相對於終身壽險較低。
- 年滿期/歲滿期:通常會出現在定期險的繳費期間說明,且繳費期間往往會與保障期間相同。例如繳費期間為年滿期10年期,則保障期間亦為10年期;但有時也會有例外,例如繳費期間為86歲滿期,但保障期間到91歲。
- 完全失能:符合完全失能的情況共有7種,例如雙目均失明、四肢機能完全喪失、永久喪失咀嚼或言語之機能等。通常在定期或終身壽險中,完全失能保險金與身故保險金是擇一給付,保險公司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後,契約即終止。
- 意外失能:保障因意外事故導致失能,依據並以失能等級表作為理賠依據,是將全身分為9大部位,分別是神經、眼、耳、鼻、口、胸腹部臟器、軀幹、上肢、下肢,再依據失能程度分為11級,提供相對應的給付比例,例如失能等級1,給付倍數為100%。(常見以失能等級1~6級作為保障範圍)
- 期滿更約保證:保險期間屆滿前,可申請於保險期間屆滿時變更投保其他保險商品,讓保障延續。
其他說明
※本頁面僅為摘要說明,詳細內容請以保單條款為準。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