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名稱:讓國泰人壽成為您的「在台生活應援站!」問卷活動
二、活動時間:2026年05月31日至2026年07月11日
三、參與方式:
親愛的越南朋友們,請填寫網站上的問卷並提供您的聯絡資訊,我們的顧問將主動與您聯繫,確認您提供的資訊並核實您的身分,即可享乙次抽獎資格,就有機會獲得 iPad等多項好禮!。
獎品項目
- 頭獎: iPad 11 128G。
- 貳獎: 小米智慧氣炸鍋 4.5L。
- 50份獎品: 價值200元新臺幣的全聯電子禮卡。
- 100份獎品: 價值100元新臺幣的全聯電子禮卡。
四、注意事項:
1. 活動相關規定:
(1) 本活動期間為2026/05/31至2026/07/11,全部獎項每人各僅限得獎一次,若同一人獲得兩次以上的獎項,將以獲得獎項中的最大獎計算,並視同放棄其他獎項。
(2) 凡越南籍新住民於活動期間填寫表單並留下聯繫及身分證號或居留證號,且經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派員電話聯繫驗證為本人時,方具抽獎及得獎資格。
(3) 本公司將於2026/08/11前以電腦隨機抽出獎項,並於抽獎完成後十個工作天內,在本公司官網最新消息公布得獎名單,並另以抽獎者填寫之電話通知得獎者。
(4) 得獎者須於公告得獎名單後的14天內寄回領獎確認函至本公司,逾期未寄回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獎品價值:iPad 11 128G (市價新臺幣(以下同)10,900元)、小米智慧氣炸鍋 4.5L (市價2,099元)。
(5) 【全聯電子禮卡(下稱本卡)】兌換說明:
a. 點數兌換本商品後,恕無法更改、取消兌換或退還點數。
b. 兌換後逾期未使用即失效,恕無法補發、延長使用期限或返還點數。
c. 兌換後之商品如有供應相關問題,則我方保留提出等值替代方案之權利。
(6) 【全聯電子禮卡(下稱本卡)】注意事項:
a. 本卡可於全台全聯福利中心及大全聯之實體門市使用(不含線上購物)。
b. 本卡無使用期限,限全聯及大全聯實體門市使用,可分次使用至面額兌換完畢,恕無法支付線上購物(含PXGo!、分批取、小時達等)、外送平台、代收業務(含雙北專用購物袋)、服務事項、兌換現金/儲值金/禮券/禮卡及菸品等相關受法令限制商品。
c. 購買本卡時已開立統一發票,故持本卡消費金額不再開立統一發票,惟如有其他特殊情況,將依相關法令或規範辦理之。
d. 使用本卡結帳時僅接受出示票券平台之實際畫面,恕無法接受手抄、翻拍、截圖或口說序號等方式。
e. 本卡如已使用、遺失、被竊、遭盜用、滅失、手機故障等致條碼毀損或無法辨識之情形,不得掛失止付、退現或要求補發。
f. 本卡為有價證券,不得擅自偽造、變造、零售或轉售,以免觸犯刑責。
g. 本卡為不記名票券,任何人皆可使用本券,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將不補發或退貨。
h. 本卡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i. 使用本卡消費之交易如欲退換貨,須攜帶手機、原發票或交易明細、欲退換貨之商品至原消費門市辦理,退貨金額將存回本卡中,恕無法退回現金或儲值金。
j. 使用本卡消費之交易如欲退換貨,將扣回該筆退貨交易已饋之福利點,如福利卡之福利點不足扣回且非屬欲退貨之商品具有瑕疵之情形等,全聯福利中心保有評估退貨與否、取消或追回回饋之權利。
k. 除重大影響持卡人權益之情況外,發行人保留調整本卡記載事項文字之權利。
l. 如有違反使用規範、涉及不當手段、疑似違法行為、政府機關要求等情形,全聯福利中心有權限制或暫停該電子禮劵歸戶、轉贈、兌換使用等一切相關功能。
m. 本卡存入金額依法由陽信商業銀行自【開卡日期】起提供12個月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屆滿,由發行人負履約責任。
n. 發行人:Edenred Taiwan 新加坡商宜睿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 參加者(未成年者包含其法定代理人,以下同)於參加本活動時,即表示同意本活動辦法,並充分知悉與同意以下事項:
(1) 公司得因本活動之需要,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定,於參加者同意之期間內,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於我國境內、外蒐集、處理、利用其個人資料。但本公司於未經參加者之同意下,不得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進行商業行銷行為。參加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完整個人資訊,惟若資訊不完整者,將無法參加本活動。
(2) 參加者可電洽本公司之客服專線(市話請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036-599,手機請改撥付費電話: (02)4128-010,針對其個人資料行使請求答覆查詢、提供閱覽、製給複製本、更正、補充、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之權利,俾維護自身權益。
3.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參加者所寄出、填寫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形,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4. 本公司有權檢視得獎情況是否有人為操作之行為,對於以偽造、詐欺或其他不正當之方式意圖兌領之參加者,本公司有權撤銷其得獎資格或拒絕其參與本活動。
5. 本公司有權要求得獎者提供正確之身分證或居留證影本,並經本公司確認無誤後始得領獎。
6. 本活動實體獎項寄送地址僅限中華民國境內,如得獎者未能於領獎期限前回覆有效國內寄送地址,本公司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7. 得獎者逾期未領獎或因留存資料不完整或錯誤致無法通知得獎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者,亦同。
8. 本活動獎品不得要求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9. 本活動獎品悉以實物為準,網頁上照片、圖案等僅供參考,恕不挑色;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本公司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10. 依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年度所得獎項價值累積超過1,000元時,本公司將於次年將受領人姓名、住址、身分證號或居留證號及全年給付金額等,依規定格式,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如所得獎項價值達20,010元(含)時,得獎者須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得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獎項價值,均須先就得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本公司為配合財政部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不會主動寄送扣繳憑單給中獎者,但會於次年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參加者因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加者之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11. 本公司非獎品製造者或提供者,與各項獎品或服務之製造或提供廠商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且本活動獎品之保固期限均依廠商出廠時實際提供者為準。得獎者如因本活動各項獎品、服務或保固發生任何爭議,概與本公司無關。
12. 本公司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相關內容之權利,並得以公告方式通知參加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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