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名稱:來台灣這麼久,你有多了解台灣呢?
二、活動時間: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參與方式:
親愛的越南朋友們,完成網站上的小測驗並留下聯絡資訊後,我們的顧問將主動與您聯繫,確認您提供的資訊並核實身分,完成驗證後,即可取得抽獎資格,有機會獲得 iPhone 18 Pro、Apple Watch 等多項好禮!
活動期間越早完成測驗,還可享有更多抽獎機會:於2026/11/1至12/31完成者享有1次抽獎資格;於2026/11/1至11/10完成者加碼多2次抽獎資格;於11/11至11/20完成者加碼多1次抽獎資格。
獎品項目
- 頭獎: iPhone 18 pro 256G,共1名。
- 貳獎: Apple Watch SE 3,共1名。
- 30份獎品: 價值新臺幣300元之統一超商(7-ELEVEN )虛擬商品卡。
- 100份獎品: 價值新臺幣200元之統一超商(7-ELEVEN )虛擬商品卡。
四、注意事項:
1. 活動相關規定:
(1) 本活動期間為2026/11/1至2026/12/31,參加者之抽獎資格及抽獎次數,以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系統所記錄之表單成功送出時間為準。符合本活動抽獎資格者,依表單成功送出時間享有不同抽獎機會:於2026/11/1至11/10期間成功送出表單者,享有3次抽獎資格;於2026/11/11至11/20期間成功送出表單者,享有2次抽獎資格;於2026/11/21至12/31期間成功送出表單者,享有1次抽獎資格。一般獎項每人僅限得獎一次;若同一人重複抽中二個以上獎項,僅保留價值較高之獎項,其餘獎項視同放棄。
(2) 凡越南籍新住民於活動期間完成表單填寫並留下聯繫方式,且經下稱本公司派員電話聯繫驗證為本人時,方具抽獎及得獎資格。
(3) 本公司將於2027/01/31(含)前,以電腦隨機方式抽出一般獎項及早鳥加碼獎,並於抽獎完成後十五個工作天內,在本公司官網最新消息公布得獎名單,並另以參加者填寫之電話通知得獎者。
(4) 得獎者須於本公司通知期限內,依本公司要求提供正確之身分證或居留證等身分證明資料,以供得獎資格核驗;如未於2027/3/20(含)前完成提供及核驗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5) 頭獎(iPhone 18 Pro)及貳獎(Apple Watch SE 3)得獎者須於公告得獎名單後,須2027/3/20(含)前寄回領獎確認函至本公司,逾期未寄回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6)【統一超商(7-ELEVEN)虛擬商品卡(下稱本卡)】注意事項:
a. 發行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b. 聯絡地址:台北市東興路65號2樓
c. 負責人:羅智先 統一編號:22555003
d. 本卡適用台灣地區開立統一超商發票之統一超商門市,支付可開立統一發票之商品/服務(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恕於統一超商門市無法使用商品卡購買菸品及支付代收售業務、受託代銷商品之服務、咖啡行動隨時取之服務)。
e. 本卡無使用期限,可分次及併卡使用,惟無法重複儲值。本卡採無記名方式發行,包括已使用、被竊、遭盜用、遺失、手機故障等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之情形,恕無法退現、掛失止付或補發。
f. 本卡可透過適用台灣地區開立統一超商發票之統一超商門市、交易明細、統一超商商品卡消費者服務專線查詢餘額。
g. 本卡售出時已開立統一發票,至統一超商門市兌換商品時開立零值交易明細。(零值交易明細僅供核對及退貨使用,恕無法進行發票兌獎)。
h. 統一超商商品卡消費者服務專線:0800-886-711。如有使用上之疑義,請參閱https://www.7-11.com.tw/service/card.asp
i. 於收銀台使用時,手機亮度建議調整至最亮。
j. 本卡卡面記載之金額,已由新加坡商星展銀行台北分行提供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屆滿,自動解除全部保證責任。
k. 發行人:Edenred Taiwan 新加坡商宜睿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l. 本券為企業贈品專用,不得零售或轉售,應依本券所載方式兌換。
m. 本券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
n. 本券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惟如有其他特殊情況,將依相關法令或規範辦理之。
o. 本券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 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p. 本券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以免觸犯刑責。
q. 除重大影響持券人權益之情況外,發行人保留調整本券記載事項文字之權利。
2. 參加者(未成年者包含其法定代理人,以下同)於參加本活動時,即表示同意本活動辦法,並充分知悉與同意以下事項:
- 本公司得因本活動之需要,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定,於參加者同意之期間內,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於我國境內、外蒐集、處理、利用其個人資料。但本公司於未經參加者之同意下,不得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進行商業行銷行為。參加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完整個人資訊,惟若資訊不完整者,將無法參加本活動。
- 參與者可致電公司客服專線,行使其個人資訊相關權利,包括:請求解答疑問、提供評價、取得副本、更正、補充、停止收集、處理、使用或刪除個人資訊,以保護自身權益。客服專線請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36-599
3.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參加者所寄出、填寫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形,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4. 本公司有權檢視得獎情況是否有人為操作之行為,對於以偽造、詐欺或其他不正當之方式意圖兌領之參加者,本公司有權撤銷其得獎資格或拒絕其參與本活動。
5. 本公司有權要求得獎者提供正確之身分證或居留證影本,並經本公司確認無誤後始得領獎。
6. 本活動實體獎項寄送地址僅限中華民國境內,如得獎者未能於領獎期限前回覆有效國內寄送地址,本公司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7. 得獎者逾期未領獎或因留存資料不完整或錯誤致無法通知得獎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者,亦同。
8. 本活動獎品不得要求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9. 本活動獎品悉以實物為準,網頁上照片、圖案等僅供參考,恕不挑色;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本公司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10. 依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年度所得獎項價值累積超過1,000元時,本公司將於次年將受領人姓名、住址、身分證號或居留證號及全年給付金額等,依規定格式,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如所得獎項價值達20,010元(含)時,得獎者須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得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獎項價值,均須先就得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本公司為配合財政部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不會主動寄送扣繳憑單給中獎者,但會於次年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參加者因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加者之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11. 本公司非獎品製造者或提供者,與各項獎品或服務之製造或提供廠商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且本活動獎品之保固期限均依廠商出廠時實際提供者為準。得獎者如因本活動各項獎品、服務或保固發生任何爭議,概與本公司無關。
本公司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相關內容之權利,並得以公告方式通知參加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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