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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自動扣款

郵寄辦理申請/變更

由授權人 (信用卡持有人) 填寫並簽屬授權書、準備應備文件即可寄送到國泰人壽的服務處辦理

準備申請文件

授權書

授權人務必在開戶留存簽章處用印或簽名

要保人請親筆簽名確認

關係證明文件 (授權人為要保人、被保人本人或受益人本人則不需要)

若授權人非要保人、被保人本人或受益人本人,務必檢附授權人關係證明文件,需可辨別授權人與要保人、被保人間之關係,以資證明。

授權人資格

授權人限該保單之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不含祝壽金受益人)或要保人、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子女。

關係證明文件

授權人如非要保人、被保人本人或受益人本人,須檢附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 身分證正反面
  • 戶口名簿
  • 戶籍謄本

申請時間

續期保單:請於保險費應繳月前填寫「信用卡繳交保險費付款授權書」送交本公司辦理,扣款生效日則以公司實際作業為準。

有效期限更改(卡號不變)

  • 國泰世華銀行信用卡有效期限到期不須修正。
  • 非國泰世華銀行發行之信用卡有效期限到期,請即通知本公司,或最遲於應繳月前月20日前通知,以利保費請款。

授權書填寫時應注意事項

  • 請詳閱保險費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約定條款,授權書應由授權人親自填寫、簽章,授權人非要保人本人,要保人應在授權書簽章確認。
  • 非同一要保人不可填寫於同一張授權書,且新保單與續期保單亦須分開不同授權書填寫。
  • 請使用黑色、藍色原子筆或鋼筆以正楷填寫於授權書上簽章處,避免超出框格或字跡潦草。
  • 授權書如有塗改,視為無效;如須更正,請重新填寫授權書。

高齡繳款確認書

繳款人保險年齡達 65歲 (含 )以上,須填寫此文件,並與授權書一同交付。

高齡繳款確認書

確認郵寄地址

郵寄至以下您就近之服務據點辦理 (擇一):

雲林以南/宜花東:

801617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108號3樓 (高雄作業科收)

中彰投:

414010台中市烏日區三榮五路33號1樓 (台中作業科收)

桃竹苗:

330064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845號4樓 (桃園市分公司 客戶服務櫃檯收)

北北基:

105407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26號4樓 (松山分公司 客戶服務櫃檯收)

自動扣款須知

  • 於保險費應繳時間前,本公司將主動通知保戶(包括但不限於以電子單據、簡訊、紙本或LINE訊息等方式)。
  • 以書面同意採行電子單據服務之保戶,本公司將寄送至要保人於電子單據所留存之最新E-mail;如未申辦前述服務者,本公司將以手機簡訊發送短網址連結方式提供相關資料;如未留存有效手機號碼者,本公司將以紙本郵寄或逕由服務人員轉交相關資料紙本方式為之。
  • 保險契約約定為月繳之保戶,本公司將不另行寄發紙本繳費通知單。
  • 扣款成功後,以平信寄發續期保險費送金單予保戶。同意採行電子單據服務之保戶,則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發。

扣款時間

  • 若您為變更卡號,新扣款卡號生效前仍由舊卡號扣款。
  • 新保單首期保險費扣款時間以公司實際作業為準。
  • 續期保險費之扣款時間如下:
保險費
應繳日
第一次
扣款時間
第二次
扣款時間
1~9日 9日 19日
10~19日 19日 29日
20~月底 29日
(遇二月則為27日)
次月9日

自動扣款注意事項

  • 扣款時間如遇例假日,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 扣款日如有變更,請留意繳費通知單上之日期,或洽詢本公司客服中心或服務人員。
  • 第一次扣款不成:本公司會發送扣款不成功簡訊予留有聯絡手機號碼之要保人;其餘保戶由服務人員轉知不成功訊息,請保戶排除不成功原因,以利第二次扣款。
  • 第二次扣款不成:請逕至全臺服務中心臨櫃繳納或利用國泰世華銀行自動櫃員機、國泰世華銀行網路提款機(myATM)及網路銀行(Mybank)補繳,惟此時無法享有保費折減,但各別商品另有規定時,則依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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