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人壽
月月有鑫變額年金保險
變額 年金
單筆 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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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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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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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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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規定
被保險人年齡
0歲至80歲;要保人實際年齡須年滿20足歲
保險期間
終身(年金最高給付至100歲為止)
繳費方式
躉繳
年金累積期間
要保人投保時可選擇第6保單週年日(含)以後之一特定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但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95歲之保單週年日。(要保人亦得於年金給付開始日的60日前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變更年金給付開始日;變更後的年金給付開始日須在申請日60日之後,且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95歲之保單週年日。)
年金保證期間
可選擇5、10、15、20年(年金給付開始日之年齡+保證期間,合計不得超過被保險人100歲)
所繳保險費限制
最低限制為新臺幣50萬元;最高為新臺幣6,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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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一覽表
保險費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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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費用
保費費用=要保人繳交之保險費×保費費用率。
保費費用率如下表:
保險費 |
50萬(含)~200萬 |
200萬(含)以上 |
保費費用率 |
2.8%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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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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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標的經理費
- 共同基金:國泰人壽未另外收取。
- 委託投資帳戶:每年1.7%(包含國泰人壽收取之經理費及投資機構的代操費用),已反應於投資標的淨值中,委託投資帳戶如投資於該投資機構經理之基金時,該部分委託資產投信不收取代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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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標的轉換費
同一保單年度內,投資標的之前6次申請轉換,免收投資標的轉換費。同一保單年度內,投資標的第7至第12次申請轉換係以網際網路方式申請者,亦免收投資標的轉換費。超過上述次數的部分,國泰人壽每次將自轉換金額中扣除新臺幣500元之投資標的轉換費。
- 註1:要保人因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之情形發生,而於該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前所為之轉換,或僅申請轉出配息停泊標的者,該投資標的之轉換不計入轉換次數,亦不收取投資標的轉換費。
- 註2:要保人申請轉換配息停泊標的時,國泰人壽僅接受轉出之申請,不受理轉入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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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約費用
「申請辦理次一資產評價日的保單帳戶價值扣除配息停泊標的價值」×「該保單年度解約費用率」。
保單年度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第4年 |
第5年及以後 |
解約費用率 |
5% |
4% |
3% |
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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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提領費用
- 解約費用率非為零之保單年度:「部分提領金額扣除配息停泊標的提領金額」×「該保單年度解約費用率」。
- 解約費用率為零之保單年度:辦理部分提領時,可享有同一保單年度內4次免費部分提領之權利;超過4次的部分,國泰人壽將自每次部分提領之金額中扣除新臺幣1,000元之部分提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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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標的
委託投資帳戶
註:已反應在投資標的淨值中,委託投資帳戶如投資於該投信經理之基金時,該部分委託資產投信不收取代操費用。
其他投資標的
詳見商品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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